關于組織2021年湖南省職業(yè)教育省級教學成果獎申報工作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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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分校、校屬各單位(部門):
為貫徹落實省教育廳《關于開展2021年湖南省職業(yè)教育省級教學成果獎評審工作的通知》(湘教通〔2021〕168號)精神,激勵教職工投身教學實踐,推進職業(yè)教育教學改革,著力提高技術技能人才培養(yǎng)質量,經研究,決定組織開展2021年省級職業(yè)教育教學成果獎申報工作。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獎勵范圍
范圍包括高等職業(yè)教育、繼續(xù)教育。
二、申報要求
單位或個人申報職業(yè)教育教學成果獎的,須符合以下相應要求:
1.個人申報的,應當主持并直接參與成果的方案設計、論證、研究和實踐過程,并做出主要貢獻;如果直接承擔職業(yè)教育教學工作(含教學管理、教學研究和教學輔助工作,如下同)的,一般要有連續(xù)三年以上從事職業(yè)教育教學工作經歷。
2.單位申報的,該成果應當體現單位意志,由單位派人主持方案設計、論證、研究和實踐過程,并以單位為主提供物質技術條件保障。
3.教學成果由兩個以上單位或者個人共同完成的,由共同完成單位或個人聯(lián)合申報。
4.集體完成的成果,由成果的主要完成人申報。每項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過9人。
三、成果要求
(一)成果內容
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、政策,堅持服務高質量發(fā)展、促進高水平就業(yè)的辦學方向,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,反映黨的十八大以來特別是十九大后我省職業(yè)教育教學改革的新成就,代表職業(yè)教育教學改革理論創(chuàng)新和實踐探索的新成果。主要包括:
全面實施素質教育,轉變教育思想、更新教育觀念,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,深化“三全育人”綜合改革,構建高質量思想政治教育體系,健全德技并修育人機制,培養(yǎng)工匠精神、職業(yè)道德和就業(yè)創(chuàng)業(yè)能力,加強和改進公共基礎課教學,創(chuàng)新人才培養(yǎng)模式,推進專業(yè)建設和課程改革,改進教學方式方法,促進信息技術應用,推廣應用優(yōu)質教育資源,強化實踐教學環(huán)節(jié),加強教學組織管理,改革教學質量評價模式等。
(二)成果條件
1.獎勵重點:針對目前我省職業(yè)教育教學中的熱點、重點及難點等問題,提出有效解決方案,具有獨創(chuàng)性、新穎性、實用性,在提高教學水平、教育質量和實現培養(yǎng)目標等方面產生明顯效果和推廣價值的成果;
一等獎教學成果應在職業(yè)教育教學理論上有重大創(chuàng)新,在教育教學改革實踐中取得重大突破,對提高教學水平和教育質量、實現培養(yǎng)目標有突出貢獻,在省內處于領先水平,在全國產生重大影響;
二等獎教學成果應在職業(yè)教育教學理論上有創(chuàng)新,對教育教學改革實踐有重大示范作用,對提高教學水平和教育質量、實現培養(yǎng)目標產生重大成效,在全省產生重大影響;
三等獎教學成果應在教育教學理論或者實踐的某一方面有重大突破,在提高教學水平和教育質量、實現培養(yǎng)目標等方面取得顯著成效。
2.成果應經過不少于兩年的教育教學實踐檢驗。實踐檢驗的起始時間,應從正式實施(包括正式試行)教育教學方案的時間開始計算,不含研討、論證及制定方案的時間。成果為教材(包括電子教材)、著作等出版物的,從正式出版的時間開始計算。截止時間為推薦2021年湖南省職業(yè)教育省級教學成果獎的時間。
3.已獲國家級、省級教學成果獎的成果,無新的重大突破和創(chuàng)新的,不得再次申報。
4.已經申報其他類教學成果獎的同一成果,不得重復申報。
(三)成果所屬類別
1.成果類別:分為中職、高職、綜合等三類。
2.成果內容:分為教書育人、教學改革、教學建設、教學管理和其他等五個方面。
3.成果所屬類別填寫格式為:成果類別+成果內容。示例:某成果主要解決中等職業(yè)學校學生職業(yè)道德教育方面的問題,其成果所屬類別填寫格式為“中職教書育人”。
(四)成果類別代碼
成果類別代碼應與成果所屬類別對應,且由5個阿拉伯數字組成,其組成形式為:abcde。詳釋如下:
a:成果屬中職教育填1,高職教育填2,綜合填0。
bc:成果所屬專業(yè)大類(中高職)代碼(例:農林牧漁大類,中職填61,高職填41)。不屬于專業(yè)大類的公共基礎課程成果,僅面向某個專業(yè)的填00,面向所有專業(yè)的填99。
*專業(yè)大類代碼對照教育部發(fā)布的《職業(yè)教育專業(yè)目錄(2021年)》的專業(yè)代碼填寫。
d:成果完成人為一人填1,兩人填2,三人填3,四人填4,五人填5,超出5人填0。
e:成果內容屬教書育人填1,教學改革填2,教學建設填3,教學管理填4,其他填0。
(五)成果形式
主要包括教育教學研究成果的實施方案、研究報告、教材、課件(軟件)、論文、著作等,可以是國家、省、市州或學校正式立項并結題課題的研究成果,也可以是學校特別是二級學院、教研室和一線教師多年來開展教育教學改革與創(chuàng)新過程中已取得較大影響的實踐成果。
四、申報及推薦
(一)自愿申報。由成果主持人向其所在分校、單位(部門)申報,所在分校、單位(部門)審核后統(tǒng)一提交給省校教務處。
(二)遴選推薦。學校將根據省教育廳分配的推薦指標(高職教育3個、繼續(xù)教育2個)及有關要求,由教學指導委員會開展遴選推薦工作(評審、答辯)。遴選結果將在學校網站公示,公示期滿經校長辦公會審定后向省教育廳推薦上報。
五、推薦材料
(一)推薦成果獎,須提交以下材料:
1.《湖南省職業(yè)教育省級教學成果獎推薦書》(見附件1,填報說明見附件2);
2.教學成果報告,一式三份(格式見附件3);
3.教學成果應用和效果證明材料(論文、著作、經驗總結、成果鑒定書、獲獎證書、項目結題或驗收證明文件等,各一式一份);
4.教學成果如為教材,須提交樣書(一式兩本或兩套)。教學成果參加過其他評比、評獎活動的,一并提交獲獎、鑒定、驗收等相關材料;
5.須同時提交與上述紙質材料內容完全一致的電子版材料。推薦為一等獎的,還須提交反映成果的視頻材料光盤(一式三份),并填報視頻材料相關鏈接地址。
(二)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受理:
1.未按照規(guī)定程序申報、推薦的;
2.不符合本次教學成果獎勵對象、內容與時限的;
3.成果持有人或單位不符合規(guī)定的;
4.未按規(guī)定格式和要求填寫推薦材料以及規(guī)定的附件不齊全的;
5.存在權屬爭議或其他弄虛作假行為的;
6.未經推薦程序,個人或單位直接申報的。
(三)成果推薦材料須完整、真實、規(guī)范。所有相關材料請用牛皮紙袋裝好,并將成果獎申報書封頁復印后貼在紙袋外,每個項目裝一袋,多于一袋的不予接收。
(四)每項成果申報材料的封面、推薦書和各部門各單位申報匯總表中成果主要完成人信息應一致,且成果完成人數量與成果代碼中填報的數量應一致。
六、有關要求
1.內容相同或相似的項目限報一項。個人作為成果主要完成人申報的成果不得超過1項。
2.各申報單位(分校、部門)要將《2021年湖南省職業(yè)教育省級教學成果獎申報匯總表》(見附件4)、申報書及相應的電子文檔、紙質材料及其他相關材料,于7月12日中午12點前報送教務處1906室馬曉萌老師(郵箱:574849194@qq.com),逾期不予受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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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:
79.附件1:2021年湖南省職業(yè)教育省級教學成果獎推薦書.docx
79.附件2:2021年湖南省職業(yè)教育省級教學成果獎推薦書填報說明.docx
79.附件3:2021年湖南省職業(yè)教育省級教學成果報告格式.docx
79.附件4:2021年湖南省職業(yè)教育省級教學成果獎申報匯總表.doc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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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湖南網絡工程職業(yè)學院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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